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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3/1起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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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刊訊】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自一○八年三月一日起至四月一日(三月三十一日適逢例假日,順延一日)止受理申請。
 鑑於物價指數上揚,為符合實際需求,落實照顧清寒榮民(遺眷)就學子女,輔導會特別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金發放作業要點」第三點,於例假日及寒暑假實施午餐補助,金額由原來每日六十元,提高至每日八十元,並於一○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申請資格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地方政府認定因家庭突發因素無力支付午餐費、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清寒確實無力支付午餐費的榮民或榮民遺眷有就讀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子女者。
 符合申請資格者,請備妥申請書、榮民或遺眷身分證明、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地方政府家庭突發因素證明或導師訪視清寒證明、學校開立的例假日及寒暑假未接受學校或機關午餐補助日數證明單等資料,逕向各地榮服處提出申請。詳情請掃描下方QR Code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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